中華民國105年10月01日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01月25日修訂
壹、目的及目標:
定期舉行活動,找出各學員內心主動學習成長的喜悅,培養各組組員團隊精神,凝聚組員的情感。
貳、運作方式
參、正、副組長及正、副輔導長工作安排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