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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會訊息 | 2013-06-28 | 人氣:6414

集團總管理處的5個核心議題

【2013/06/21/工商時報/D4/經營知識/林隆儀】

  經營多事業或跨國企業的公司,為使集團企業創造預期績效,組織結構上都設有總管理處,主導策略規劃與管理。

  例如,台塑關係企業設有總管理處,統籌6個事業部、2個專案組及集團企業的運作;統一企業集團設有總經理辦公室,掌管集團企業的投資、經營、行銷、資訊、食品安全,以及各事業的發展。

核心議題

  總管理處屬於公司策略層級單位,扮演集團策略幕僚的角色,負責研擬事業進出、資源分配等策略性決策。總管理處位高權重,動見觀瞻,在執行策略決策時,須關注下列核心議題。

  1. 明定職權關係
      企業管理走上複雜化,包括事業範疇複雜、地理區域擴大,總管理處和各事業部運作與協調,繫於明確的職權關係與資源整合,目標是提高集團長期獲利能力。
      職權關係主要是在決定集權與分權的分野、範圍與程度,以及協調與整合機制,明確授權可以讓各事業部放手發揮競爭優勢,嚴密的協調與整合機制可以有效掌握例外管理原則,引導集團邁向正確目標。
  2. 2.避免短期操作
      總管理處要發揮站得高、看得遠的本事,須著眼長期策略觀點,善盡指引各事業部兼顧目前績效與未來發展的職責,更重要的是防止事業部因為過分追求短期利益而任意削減投資、研發、生產、行銷、廣告預算,犧牲長期發展動能。
  3. 防止資源競爭
      總管理處位居策略高度,須激發各事業部達成更高層次共同目標的共識,有效防止內部資源競爭,避免損及集團企業經營綜效。
      事業部資源運用能耐與績效須納入經理人考核項目中,引導正確使用資源,創造最佳績效。
  4. 正確配置資源
      多事業部經營活動需有嚴密的協調與整合機制,共同性事務集中管理,可以精簡用人,創造綜效,專人專責管理更可以提升效率及品質。正確配置資源,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使用的責任落在總管理處,例如防止組織部門重複設置的不合理現象;避免職責重疊的無效率現象。單位重疊設置,資源重複配置,浪費莫此為甚。
  5. 管控移轉定價
      經營多事業的公司常涉及移轉定價問題,賣方部門希望訂定高價格,突顯經營績效;買方部門堅持低價購入,創造成本優勢,事業部間爭論不休,勢必破壞內部合作與協調,此時需要以總管理處位階,出面溝通與協調,管控移轉定價。

策略任務

  總管理處要引導多事業部達成集團企業目標,除了需有策略觀與方向感,更要有執行策略的智慧與勇氣,因為總管理處經理人肩負監督策略執行成效的任務。

  1. 強化集團策略控制
      總管理處主導規劃與協調多事業的目標與策略,指引及授權各事業部達成目標,上下層級權責分明,一方面可以強化集團策略的控制作業,一方面有餘力發展嶄新經營模式,協助各事業建立可長可久的競爭優勢。
  2. 強化公司財務控制
      經營多事業的公司,營業據點分散,需要建立一套強而有效的策略控制機制,總管理處負責建立此一機制及後續管控作業。集團企業通常採用利潤中心或責任中心制,事業部盈虧及獲利情況一目了然,獲利能力成為評估事業部經營績效的指標。
      此外,可以根據各事業部獲利能力及發展潛力,做為調整資源分配的依據。
  3. 致力提高內部效率
      企業經營規模擴大後常出現效率低落,浪費頻傳,官僚成本高漲的不合理現象,使企業居於不利的競爭地位。集團企業採用責任中心制,各事業的經營效率與成果清楚,而且可以互相比較;經理人的權責明確,成本與績效一目了然,都有助於提高內部效率。
  4. 關注利潤長期成長
      總管理處必須站在策略高度,消除組織溝通與協調問題,克服組織成長與發展的限制,關注利潤長期成長與競爭優勢相關議題,防止及糾正個別事業因為追求短期利潤而犧牲長期發展的現象。
      總管理處最大的挑戰在於人才難求,尤其是最高主管(總裁、執行長或總經理),身負集團企業經營成敗的任,但精通多種事業經營與管理者不可多得;最高主管之下通常都設有多位經理人,掌管及協調不同業務。總管理處經理人必須熟諳各事業,還需有整體觀、策略觀,靈活的經營構想,創新的管理思維,帶領集團企業打贏經營戰爭的決心。

(本文作者為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兼任副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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